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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一直都不大感冒中东埃及等等的历史,一直都沉溺于中世纪的欧洲。但是,天是红河岸让我不温不火追了七年,红土与黄沙之下,终现繁华。

       感谢筱原铺开了那样宏大的历史画面,我才以此为契机四处寻找与那个帝国有关的一切,事件也好,人物也好,文物也好,无论什么样的载体,都闪耀着时代的光华。 

       我已视她为经典。
                                                        

          一位少女被神选中,托古老咒语的福,来到了那个陌生的世界。迎接她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刺激生活……在那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力量和智慧是生存的保证。少女开始了异世界的冒险,艰难地通过重重考验,从此与心爱的人一起,在权力的顶峰接受民众的朝拜。 
      
          这样一个有些辛苦,类似灰姑娘的故事迷倒了许多读者,为夕梨的幸运,为凯鲁的痴情,为赛那沙的悲剧,为伊尔邦尼的智慧,为三姐妹的忠心,为娜姬雅皇太后的宿命,等等等等,或者仅仅是为了那份古国的神秘。无论哪种,我们都已经模糊了现实与虚幻的界限,沉醉在筱原营造的古老世界里了。
          

         可是,这个曾与埃及相抗衡的国家,最终却湮灭于亚述军的铁蹄下,甚至连后世都没有立足之地,彻底为世界人种所抛弃,想来有些悲凉;也正因为如此,那全盛的公元前十四世纪便更令人向往。 
     


    【凯鲁】

         再完美的叙述,再美伦美涣的画面,可能终究无法抵挡一刹那泪水脱离眼眶时的感动,那个几近完美的男子,那个几近完美的君主。

        无法表达对凯鲁的感觉,欲说还休,沉醉不已。

        那个坚强的男人,建立帝国的男人,在对于塞那沙的突然离去,当从夕梨口中证实他的死因时,那圆睁的双眼,仿佛无法相信,又好似片刻的脆弱;当父亲驾崩,迷离的月光下,唯有埋首在夕梨怀里,我们又何曾知道他是否流下了泪水……

        “这个女孩,现在终于和我并肩而行,与我注视着同样的地平线……”时,他与夕梨对望时的眼眸,有着明显的宠溺,更有无比的温柔,让人眷恋不已。

          那些痴情,那些尊重,那些期盼,那个童话般绚丽的王子呦。

     

    【夕梨】

        “我一开始就下定决心,总有一天要为了战争女神献出我的生命。”鲁沙法临死前最后的思念,也是所有为夕梨而死的人们内心最深处的想法。帝特惨死在宫门外;赛那沙王子长眠于漫漫荒漠;乌鲁丝拉自愿被处以绞刑;鲁沙法倒在血泊之中……无数的人们,为了夕梨,他们心目中最崇高的战争女神,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没有归途的道路。

         无怨无悔。

        “战争女神的美丽,没有一个人比得上。”

     

         美丽的夕梨啊,安纳托利亚的女神啊,你是那么善良、那么坚强、那么勇敢啊,也难怪凯鲁会如此痴情。

         幸福,这是一个幸福地有些让人妒忌的女孩呵!

         深深呼唤,呼唤声声。

     

    【赛那沙】

         印象最深的是那双很温柔的眼眸,也许因为母亲的地位卑微和早逝,他更加懂得掩藏自己的感情。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想要的仅仅是爱啊。看到夕梨那与母亲同样瘦小孱弱的背影时,几十年来让自己放做坚强的笑厣,竟抵不住汹涌澎湃的渴望,但是他放弃了,因为他知道这份幸福从来不属于他。
          

         让他作为联姻的皇子远征埃及时,该是怎样的一种苦楚。离开生长的土地,离开凯鲁,离开夕梨,作为一个政治的牺牲品将喜怒哀乐深埋于皇权之下,要孤单地背负起一生,那是痛彻心扉的诀别。只是,让自己爱的人得到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吧。
          

         被利刃贯穿胸膛时,你在想什么?你是否忘记了受伤的是自己,而用残存的意念支撑起身躯,只为保护与记忆中重叠的模糊的温暖,从未曾后悔过吧,赛那沙。。。。。。
          

         黄沙,慢慢掩住了血迹,掩住了你的躯体和年轻的面庞,掩住了一切血拼撕杀过的痕迹。只是,你从未退让过深爱她的心,掩不住呵。。。。。。
          

        回头看,落日余辉下,那只孤独的手,隐没于一切流沙之中。

     

    【乌鲁丝拉】

         那个美丽的黑头发女子,夕阳下飘动的衣与青丝是让我放不下的悲恸与感怀。


         也许,出身贫寒,在战乱动荡的年代,便注定一生的悲剧,而她的美丽,是这场悲剧中最致命的殷红。 
          

          一出场便是一颗棋子,我也只是以为她就像大多数配角一样,是个美丽、贪图享乐、只能被利用的笨女人。事情败露,她说她做这一切只是不想再过嚼树根的生活。于是,她被留在了夕梨的身边,成了宫女。然后,与那个优秀的战车队队长相恋了。这个受尽苦难与离别的女子,已经找到了自己幸福的路啊……

          可她偏偏执拗地认为,用自己的幸福去洗清夕梨的冤屈更重要。
          

         行刑前,地牢中,卡修与她隔着监狱的吻刻骨铭心。“我做了一个和你一起生活的梦哦,卡修!我们生了很多的孩子,然后一起变老。死了以后,我们的子孙又把我们埋在一起,那样的话,我就……对不起,即使我们不能在一起生活,但我们一样可以拥有共同的心愿,共同的梦想,作着同样的梦……我们一直做着同样的梦。 
          

         残阳如血,她的短发已不能再被扬起,角落里,黑发被紧紧纂在卡修的手中,泪水打湿了他的脸,她在蔷薇绽放的刹那飘零了,迁翩如殷红的落樱。

     

    【鲁沙法】

         至今无法忘记的,神殿里,躺在那里的是鲁沙法和他的诺言,他能做到的,也仅是拾起她飘落的纱巾,在无人时用虔诚的心去体味她的余温。
          

        “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为了保护你,不惜任何代价。”

          一句诺言一段坚持,一种悲哀。她是他的女神啊!那么神圣不可亵渎。他从来都是默默地站在角落里,用自己的方式,维系这那份纯洁完美,仰视着这个自己注定要用生命去膜拜的女子。在欲望完全支配了理智时,独自面对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自己挚爱的女子,他竟只是伏下身去亲吻她的脚。怦然的心跳声中夹杂的是压抑,敬仰,与炽热的爱的纠缠,背负着这样的爱,每一次血脉的舒张的是彻骨的痛。


        “如果你真的爱夕梨,那么就留下你的子孙,世世代代效忠西台帝国。” 
          这样于他而言,不知是释然还是残酷。你的血注定要为这份担负不起的爱涂抹出最浓重的结束,让它凝固在燃烧得最炽烈的那一刻。圣水旁,殷红晕开来,变成绯红。他仍旧什么都没说,只是告诉夕梨他的遗憾,因为没有见到她完婚的那一刻,不能在保护她的遗憾,却将那份爱永远隐没在虔诚的仰望中。
          

         可为什么,在你生命的最后一瞬,我分明看到了笑容。

     

    【娜姬雅】

           一开始就很讨厌这个女人,阴险、狡诈、狠毒、贪婪,一切反叛角色该有的她都有。帝特,赛那沙,乌鲁斯拉,鲁沙法,……所有被葬送的幸福都是因她而起,可当所有的故事都结束的时候,我根本没有办法让自己去恨她。
          

          作为交换政权的砝码,应该很痛苦吧。 
          

         那时的她,一样的美丽,却只会在泉水旁边哭泣,清澈的眼眸中有的只是对未来的迷茫和恐惧。直至遇到了同样伤痕累累的他。
          

         那是唯一一缕有温度的光。在四目相对的刹那,彼此似乎都找到了可以容纳自己的幸福和痛苦的地方,可那是竟是一个没有退路的美丽的错误。
          

         她伸出的手被他避开时,我分明听见什么东西碎了。
          

        “原谅我,因为我无法给你幸福。”
          

          如果乌鲁西不曾受过那样的痛苦,如果巴比伦王没有输掉与西台的战争,如果娜姬雅选择的是另外一个方向,甚至,如果他自私一点,就这么带着她离开。。。。那么好像所有的人都会很幸福。
          

           看着娜姬雅皇妃,美丽而高傲,手握权杖俯视众人,风扬起她的裙猎猎作响,威严而悲凄。
          

           忽然觉得这样的她好可怜。 
          

          而在阴暗角落注视着这一切的乌鲁西,也只能将金发与笑容隐没在黑斗蓬之下,一如对她的爱。因残缺不全而成为牵绊两人一生的枷锁。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以最圆满的方式,而那份思念将无休止地延续下去。
          

          娜姬雅,在自己最后的岁月里,心中充满的也都将是泉水边的邂逅,挥之不去的永远是身后他的背影。
          

          他们,是整个故事中唯一一个彻始彻终的悲剧。

     

           这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 
           那些曾经徘徊在幸福边缘的人们和那些幸福的人们。 
           那些曾经为了幸福而抛弃幸福和被幸福抛弃的人们。 
        

    不息的红河仍在安纳托利亚平原上流淌着,西台的地平线仍在红河旁蜷伏着,只是凝固了千年的繁盛,衰败,征战,兴替和一对恋人相视而望的目光。 

    西台的繁盛仍在眼前;唏嘘之后,心中留存着永不磨灭的形象。 
      
    尘砂的背后,永远藏着河那边的繁华…… 

     

     

  • 别处故事-6 - [无文不远]

    2008-04-09 | Tag:

    习惯。

     习惯是天长地久累积起来的喜好和依赖。

     我们会习惯于用同一个牌子的香水,习惯于看同一个频道的节目,习惯于看同一个系列的杂志,习惯于在每天固定的钟点起来,习惯于做同一班地铁。 习惯于在同一个人身边。 

    习惯,娇纵着我们,也腐蚀着我们。

     日复一日,年岁久远,开始磨灭斗志和爱人的心。 

    小致说,林悦,请你不要一天窝在家里守着刘烨~拜托出去约会吧。

     可是,我习惯了要等他回来啊。 又是习惯。 习惯,最后是不是会变成爱情。或者,爱情,最后只能变成习惯? 我趴在沙发上换着姿势看他在我电脑上给我的每个大头贴画上的美人痣和胡子。开始想,未来的无数可能。

     我知道他习惯用很软很软毛的牙刷,习惯在赶文案的时候喝咖啡,习惯每个月的月末吃日本料理,习惯看不费大脑的片子,习惯口味清淡的菜肴,习惯穿牛仔裤和戴木头手镯 

    如果要他来说我的习惯,他也肯定会叽里呱啦地说出一大堆。

     同在一个屋檐下,连彼此细微的小癖好都知道,却,从来进不到彼此心脏,最深的地方 

    我的手机开机画面就是这样的话:大家要假就假到底,不要同我扮真心! 

    嘻嘻哈哈中,或者就可以苍老一生。

     我光明正大地看他的空间,看到他写: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情,感谢我亲爱的大美女林悦,还有,you  know who you are.,我看得莫名失落,斟一杯红酒缩到沙发的一角。

     我不敢说他对我很重要,但是至少他还是牵挂着我的颦颦笑笑。

     我狠狠地喝光那杯酒红色的液体,才不管什么品味不品味。暖而甜的酒水,妥帖肠胃。 

    我给小致打电话,小致,我非常地沮丧。 林悦,要不你搬出来吧。 我不舍得。 她在那边重重地叹气,他从来都没有是你的。你们不过是萍水之交罢了。 是,她一直看得很清楚。但是我总是在心里最深的角落预留着可能的期待。

     或者我该去学一门语言,或者我该继续上我未完成的西洋画专业。

    我只是一个人太久了,太寂寞了。 心里会安慰自己说,不要紧,你依旧年轻依旧聪明,或者,这样的安慰就要随着我的寂寞一起,一直到天地荒芜。没有奇迹,没有白马王子,没有共享风月的人。 

    雨,下了仿佛几个世纪那么长。把屋子里里外外认认真真地刷洗一遍。

     

     时间总是会带走很多人,而,所能珍惜的,不过他们。

    在餐厅里看灯影晃动下无数情侣的柔情蜜意。

     小致很镇定地看着我,你只是和他在一起久了,产生了喜欢他的错觉罢了。

     就算是错觉,我还是逃不开这样的情绪。 

    法国小镇有这样的传说,摘一朵雏菊,问一个问题就摘掉一片花瓣。他爱我,他不爱我……我买了一大把雏菊,可是摘下第一朵花瓣的时候,我就犹豫了。

     答案,总是不近人情的东西。 

    我习惯自欺欺人。习惯让我觉得安全。 

    我也习惯了,他在身边。

  • 文化差异 - [无文不远]

    2008-02-28 | Tag:

    最近在看the O. C.。

    有些人不喜欢美剧因为看不懂那些属于美式的幽默,但是我觉得那种幽默是一种智慧的表现,用心感受就能欣赏。

    很喜欢他们那种直来直去的方式,在尊重他人的前提下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偏好,做错了勇敢道歉。

    而中国人呢,拐弯抹角暗渡陈仓,也许是文化的差距吧。

    外国的文化是一种人性本恶的前提下得出的,所以容易宽容别人的错误,鼓励犯错之后 改过自新,提倡从恶到善的转变。

    而中国的文化恰恰相反,人性本善引出的就是对人的一种极高要求,处处要一种至善至美的标准要求,稍有差池被扣上的帽子则是没能力没道德没素养没文化。

  • 我的城市 - [无文不远]

    2008-02-15 | Tag:

    和丫头奔向火车站的途中,无数高楼划过车窗。

    这个城市有最美的容颜,但是终究不是属于我的城市。

    有书说,当你爱的人,在某个城市的时候,那里才是你的城市。

    其实,城市从来都没有属于过任何人,那些钢筋混凝土,冰冷冷地隔绝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我走在家乡的路上,看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面孔。

    一年来的压力沮丧不安难过,都如遇到阳光的雾气,慢慢化开。

    和好友捧一杯奶茶,聊着过往的八卦,我忍不住笑出来,那样亲切的,真的可以粉碎很多灰败的情绪。

    晚上,再拉着哥们姐们去逛夜市,各路小吃和在滚水里沸腾着化开白气的豆腐。路边摊最美味,穿着大衣,痞痞地和好朋友开着玩笑,那些俗世的烟
    火气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包裹住我,让我觉察到这样美好低微的幸福。

    原来这才叫我的城市。我在这里生长,在这里恋爱,在这里完成我十几年的磨练,我在这里陪着白发苍苍的奶奶牵手走过并不宽敞的街道,我在这条街的拐角买到心爱的碎花裙,我在这个校园的大门口等过暗恋的男生

    这里绿树参天,旧家边上有爬山虎爬满一大面墙的老楼。走过不大的街道,各式各样的路边摊,趣味盎然。

    这座古旧的城市和即使不灿烂的天气,一时间还是让我意乱情迷。

    不管离开多久,这个小小的绿色之城永远都会是我魂牵梦萦的故乡。

    那是我的城市。藏着我的青春爱恋和所有温暖的过往。
  • 别处故事 - [无文不远]

    2007-12-14 | Tag:

    这个城市的冬天,总是下很久很久的雨。好象情人的饮泣。
    我喜欢坐在落地窗前看细蜜的雨丝盖满整片大地,干净清冷。
    我的文字越来越干燥。天气越发灰暗,也不再有灵气。其实是我为自己的偷懒找借口,与天气没任何关系。其实我的文字也一直没有烟火。

    缩在沙发上对着笔记本幽蓝的屏幕发呆,偶尔动一下鼠标。下雨天适合做爱。村上大叔说的。
    我倒觉得下雨天适合发呆,听着雨打落红的声音,用一个表情,多一整天。惬意至极。
    眼皮渐渐地沉下去,在沙发上坠入梦乡。

    我坐在小致对面挖着布丁,和她描述刘烨。
    小致叹息着抓我的手,悦悦,你爱上那只猪了,准备着被单恋折磨死吧。
    为什么这个时候还会发生这个事情。
    我想把每一个细微的回忆都保留下来。因为我对过去的时光总是恋恋不舍。
    我总是以为回忆,可以长伴左右的。

    可是,现代人会患失忆症。
    不管多么重大的苦难,一觉之后,灰飞烟灭。之后老情人相见,在脑中再也拼合不起和他/她一起的完整画面。
    这样,是好,还是不好?
    我也不知道,我只觉得记性太好,是可以把自己压得喘息难耐的。
    我开始在电脑上反复想着失忆和ex的问题。
    或者,遗忘之后,破茧成蝶,才是好的吧。
    突然想起,和ex在家乐福里一起看那首mtv,记得要忘记。


    我常常一个人,坐着地铁摇摇晃晃,看着站台上有情侣在亲吻。浪漫的烟花开满整个城市。
    烟花深处,会有多少谎言渐次上演,又会有多少断肠人只身回家。
    我想起了刘烨。
    其实,我也不是不幸福。